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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檢偵辦立法院前秘書長林錫山貪汙案期間,意外發現林的帳戶四年內,暴增兩億四千三百餘萬元鉅額存款,由於林無法合理交代來源,檢方懷疑其中恐涉未曝光的回扣或索賄,另簽分兩件財產來源不明罪偵辦。林錫山月薪十八萬元,妻子劉馨蔚也無任職紀錄,收入顯不相當,但檢方調查林錫山銀行帳戶,發現林在二○一一至二○一六年間,另透過陳亮吟等人頭帳戶存入上百筆現金,總計近兩億四千萬元,來源令人起疑。林錫山辯稱,他父親在二○○五年間,留有遺產三千萬,隔年他出售持有的國光客運股票,賺得七千八百萬,二○一二年間,再出售台欣生物科技公司及長鴻營造公司等股票,分別取得一億及兩千萬元,另透過劉馨蔚向彰化六信貸款一億。林錫山解釋,他是為了逃漏遺產稅、贈與稅及所得稅,才陸續將相關款項存入人頭帳戶,並指示陳亮吟提領花用。檢方未採信說詞。陳亮吟、劉馨蔚、蔡檳全等提供帳戶給林使用,涉犯洗錢罪起訴。6D168BF5D2656E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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